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制订复试实施细则。
三、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招生计划:建筑艺术设计1名、食品品牌与包装设计2名、设计学1名
复试名单:见附件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地点
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2025年03月21日
复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
五、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前,设计学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按照要求,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以下同),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院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等(报考专业方向的作品集、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4)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说明或证明(参见系统提示)。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
1.复试为面试。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及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综合能力考核:本部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
(2)外语能力考核:本部分主要考核英语的听力和口语表达的准确性、连贯性、流畅度等。
(3)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含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总分为500分,高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录取。
七、调剂复试
2025年设计学院所有专业均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2.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对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0.5+复试成绩总分×0.5) 排序,总成绩设计学按照报考学科、设计按照报考研究方向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6.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学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全面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重视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等。
院系招生咨询电话:021-62232742
院系招生咨询信箱:designecnu@163.com
院系招生监督电话:021-62233585
院系招生监督信箱:designecnu2022@163.com
十一、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设计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
2025年3月17日